李付在官场起起伏伏数十年了,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了。打起官腔来,根本就是软硬不吃。
任是李天泽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争辩了半个小时,硬是拿自己的父亲没有办法。李付对他只有一句话,你没有权限,事情有关部门会处理的。至于有人真的处理没有,就只有李付自己知道了。
“你......你.....无耻。”
抛开父女关系,第一次和父亲正面交锋后,李天泽被李付气的是面红耳赤,就差吐血了。
官大一级压死人,此时的李天泽才明白了这里边的意思。李付来来回回就那么一句话,“你没有权限”“你没有权限。”
什么道理他都不和你谈,什么法律他也不想和你讲。你说他不顾人命的生死??李付说了,他已经派人处理了,这件事情不用她管,而且一口咬定李二也没有说什么话。
“辱府高级官员,我觉得可以构成侮辱罪了,用你的法律知识来看,该怎么处罚??”
李付不动如山的坐在李天泽的床上,翘着二郎腿不停的抖动着,憋着一脸笑意的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,心里暗暗叫爽。突然之间他才发现,偶尔欺负一下自己闺女,好像........还挺好玩的。
“侮辱罪,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: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侮辱的方法可以是暴力,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法。
因为侮辱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,所谓“情节严重”主要指侮辱手段恶劣的;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,或者引起例如被害人自杀、精神失常等情况的。侮辱他人的行为,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,才以犯罪论处。一般侮辱行为,情节轻微的,不以犯罪论处。”
对于法律的有关知识,李天泽随口就来,而且一字不差。要知道法律这里边是非常严谨的,一字之差就可能出现巨大的问题。就比如“借”和“欠”两个字,虽然字面上的意思是一样的,但是对于内行的人来说,却有天壤之别。
“我这属于一般情况,所以不需要发出法律责任。你最多在道德方面可以谴责我,仅此而已。”
说话间,李天泽得意的朝李付露出一个挑衅的眼神。
“《***管理处罚条例》规定,对公然侮辱他人,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处15日以下拘留、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。”对于女儿的挑衅,李付竟然将李天泽没有背完的法律条例后边给背了出来。谁能想到一个日理万机的省长竟然能将法律如此信手拈来??或者说,这才是一个省长应该具有的技能??
“身为省长的我判定你已经构成了侮辱罪,现在对你进行1天在家的拘留处罚,审判结束。如果有不服气的,可以直接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。”
李天泽一听李付的话,顿时瞪大了一双美丽的大眼睛,气鼓鼓的从李付的手中将水杯抢了过来,一口气将杯中剩余的水喝了个干净,有些干枯的嗓子有了水的滋养感觉好了不少。